翻译本文的目的是尝试给出 ECMAScript 规范中核心术语的译法,供同好品评。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会从规范中找一个简单的功能,借以理解规范中的符号。开始吧!
即便你懂 JavaScript,阅读其规范也会让人畏缩。
让我们从一个具体的例子开始,然后通过规范去理解它。下面的代码演示了 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
的用法:
const o = { foo: 1 };
o.hasOwnProperty('foo'); // true
o.hasOwnProperty('bar'); // false
o
并没有一个叫hasOwnProperty
的属性,因此要沿原型链向上查找。于是,在o
的原型Object.prototype
上找到了它。
为描述Object.prototype.property
的工作原理,规范使用了类似伪代码的说明:
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V)
在以参数 V 调用hasOwnProperty
方法时,将执行以下步骤: 1. 令P
为 ? ToPropertyKey(V); 2. 令O
为 ? ToObject(this值); 3. 返回? HasOwnProperty(O, P)
。
以及
HasOwnProperty(O, P)
抽象操作HasOwnProperty
用于确定对象是否有一个以指定属性为键的自有属性。返回布尔值。这个操作以参数O
和P
调用,其中O
是对象,P
是属性键。这个抽象操作执行以下步骤。 1. 断言:Type(O)
为Object
; 2. 断言:IsPropertyKey(P)
为true
; 3. 令desc
为? O.[[GetOwnProperty]](P)
; 4. 若desc
为undefined
,返回false
; 5. 返回true
。
什么是“抽象操作”?[[]]
里面的东西表示什么?为什么把一个?
放在函数前面?“断言”又是什么意思?
规范使用了undefined
、true
和false
这些我们在 JavaScript 中已经知道的值。这些都是语言值[1],即规范中定义的语言类型的值。
规范内部也使用语言值,比如某个内部数据类型的字段可能包含true
或false
。相对而言,JavaScript 引擎通常不会在内部使用语言值。例如,如果 JavaScript 引擎是用 C++写的,那通常会使用 C++的true
和false
,而这并不是 JavaScript 语言值true
和false
的内部表示。
除了语言类型,规范也有自己的规范类型[2]。规范类型是只存在于规范中的类型,JavaScript 语言中不存在。JavaScript 引擎不需要(但完全可以)实现它们。本文将介绍规范类型记录(Record)及其子类型完成记录(Completion Record)。
抽象操作[3]是 ECMAScript 规范定义的函数,定义它们的目的是为了让规范更简洁。JavaScript 引擎不必在内部实现这些函数。这些函数不能直接在 JavaScript 中调用。
内部栏位(slot)和内部方法[4]包含在[[]]
中。
内部栏位是 JavaScript 对象或规范类型的数据成员,用于存储对象的状态。内部方法是 JavaScript 对象的内部成员函数。
比如,每个 JavaScript 对象都有一个内部栏位[[Prototype]]
和一个内部方法[[GetOwnProperty]]
。
内部栏位和内部方法不能在 JavaScript 中使用。换句话说,不能访问o.[[Prototype]]
或调用o.[[GetOwnProperty]]()
。JavaScript引擎可以为了内部使用实现它们,但不是必需的。
有时候内部方法也会委托到名字类似的抽象操作,比如普通对象(ordinary object)的[[GetOwnProperty]]
:
[[GetOwnProperty]](p)
在以属性键 P 调用内部方法[[GetOwnProperty]]
时,将执行以下步骤: 1. 返回<span style="font-variant-ligatures: normal;orphans: 2;widows: 2;text-decoration-thickness: initial;">! OrdinaryGetOwnProperty(O, P)
。
(下一篇文章会介绍这里的叹号表示什么意思。)
OrdinaryGetOwnProperty
不是内部方法,因为它不与任何对象关联,而是以接收参数的形式取得要操作的对象。
OrdinaryGetOwnProperty
前面的“ordinary”(普通)表示它只操作普通对象。ECMAScript 对象要么是普通对象(ordinary),要么是异质对象(exotic)。普通对象必须具有一组被称为基本内部方法(essential internal methods)的方法所定义的默认行为。如果某个对象修改了默认行为(即覆盖或重写了一个或多个基本内部方法。——译者注),那它就是异质对象。
大家最熟悉的Array
就是异质对象,因为其length
属性的行为与默认行为不同:设置数组的length
属性可能会从数组中删除元素。
这里给出了所有基本内部方法[5](普通对象 11 个,函数对象 2 个。——译者注)。
前面例子中出现的问号和叹号表示什么意思?要理解它们,需要先理解完成记录[6](Completion Record)!
完成记录是一种规范类型(只在规范中使用)。JavaScript 引擎不需要实现对应的内部数据类型。
完成记录是一种记录类型(Record),而记录具有一组固定的命名字段。完成记录具有以下 3 个字段。
所有抽象操作都会隐式返回一个完成记录。即便一个抽象操作看起来返回简单类型(如 Boolean)的值,这个值也会被隐式包装在一个normal
类型(正常完成)的完成记录中返回(参见隐式完成值[7])。
注 1:规范本身在这方面也不是完全一致。有一些辅助函数会返回裸值,而这些值将直接被使用,无需从完成记录中提取。不过这种情况在上下文中通常能够一目了然。 注 2:规范编辑也在致力于更显式地处理完成记录。
如果某个算法抛出异常,则意味着返回的完成记录的[[Type]]
为throw
,[[Value]]
为异常对象。我们这里不讨论break
、continue
和return
类型(规范中没有相应的例子,因为这几种类型不能跨函数。——译者注)。
ReturnIfAbrupt(argument)表示执行如下步骤:
1. 若
argument
为硬性完成,返回argument
; 2. 设argument
为argument.[[Value]]
。
换句话说,对于完成记录,如果是硬性完成,则立即返回;如果是正常完成,则提取完成记录的值。
ReturnIfAbrupt
看起来虽然像函数调用,但它不是。ReturnIfAbrup
会导致它所在位置的函数返回,而不是ReturnIfAbrupt
本身返回。ReturnIfAbrupt
有点像 C 语言中的宏。
ReturnIfAbrupt
可以这样用:
1.令
obj
为Foo()
;(obj
是一个完成记录。) 2.ReturnIfAbrupt(obj)
; 3.Bar(obj)
。(如果到了这一步,obj
已经变成了从完成记录中提取出来的值。)
现在该说到问号[8]了:? Foo()
等价于ReturnIfAbrupt(Foo())
。显然,使用简写(?
)可以省去每次都明确写出错误处理代码的麻烦。
类似地,“令val
为 ! Foo()”等价于:
1. 令
val
为Foo()
;(val
是一个完成记录。) 2. 断言:val
非硬性完成; 3. 设val
为val.[[Value]]
。
(换句话说,叹号表示从正常完成记录中提取值。——译者注 )
知道了这些之后,就可以把前面的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
以完整但冗余的形式重写如下:
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V) 1. 令
P
为ToPropertyKey(V)
; 2. 若P
为硬性完成,返回P
; 3. 设P
为P.[[Value]]
; 4. 令O
为ToObject(this值)
; 5. 若O
为硬性完成,返回O
; 6. 设O
为O.[[Value]]
; 7. 令temp
为HasOwnProperty(O, P)
; 8. 若temp
为硬性完成,返回temp
; 9. 设temp
为temp.[[Value]]
; 10. 返回NormalCompletion(temp)
。
把抽象操作HasOwnProperty()
重写如下:
HasOwnProperty(O, P) 1. 断言:
Type(O)
为Object
; 2. 断言:IsPropertyKey(P)
为true
; 3. 令desc
为O.[[GetOwnProperty]](P)
; 4. 若desc
为硬性完成,返回desc
; 5. 设desc
为desc.[[Value]]
; 6. 若desc
为undefined
,返回NormalCompletion(false)
; 7. 返回NormalCompletion(true)
。
进而把内部方法O.[[GetOwnProperty]]
以不带叹号的形式重写如下:
O.[[GetOwnProperty]] 1. 令
temp
为OrdinaryGetOwnProperty(O, P)
; 2. 断言:temp
非硬性完成; 3. 令temp
为temp.[[Value]]
; 4. 返回NormalCompletion(temp)
;
这里假设temp
是个新的临时变量,不与任何其他变量冲突。
这里也用到了前面说的当返回语句返回非完成记录时,实际上返回值将被隐式包装在一个NormalCompletion
中。
扩展学习:返回? Foo()
规范中使用“返回? Foo()
”这种写法,为什么还要加个问号呢?
“返回? Foo()
”扩展后是:
1. 令
temp
为Foo()
; 2. 若temp
为硬性完成,返回temp
; 3. 设temp
为temp.[[Value]]
; 4. 返回NormalCompletion(temp)
。
这跟“返回Foo()
”没有区别:即无论硬性完成还是正常完成,行为都一样。
写成“返回 ? Foo() ”仅仅是出于编辑方便的考虑,为了更明确地表示返回的Foo()
是一个完成记录。
规范中的“断言”提示算法中不变的条件。添加这些“断言”是为了明确起见,不要求实现。换句话说,实现不需要检查这些条件。
抽象操作也会委托给其他抽象操作(见下图),但根据本文的介绍,大家应该能推断出这些操作最终干了什么事。这里面会碰到属性描述符(Property Descriptor),也是一种规范类型。
我们通过规范看到了一个简单的方法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
和它调用的抽象操作,知道了?和!与错误处理有关,也了解了语言类型、规范类型、内部栏位和内部方法。
原文链接[9]
[1] 语言值: https://tc39.es/ecma262/#sec-ecmascript-language-types
[2] 规范类型: https://tc39.es/ecma262/#sec-ecmascript-specification-types
[3] 抽象操作: https://tc39.es/ecma262/#sec-abstract-operations
[4] 内部栏位(slot)和内部方法: https://tc39.es/ecma262/#sec-object-internal-methods-and-internal-slots
[5] 基本内部方法: https://tc39.es/ecma262/#table-5
[6] 完成记录: https://tc39.es/ecma262/#sec-completion-record-specification-type
[7] 隐式完成值: https://tc39.es/ecma262/#sec-implicit-completion-values
[8] 问号: https://tc39.es/ecma262/#sec-returnifabrupt-shorthands
[9] 原文链接: https://v8.dev/blog/understanding-ecmascript-pa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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