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商家向新浪科技证实了这一消息,其中一位商家称,在本月初接到了京东官方客服的电话,被告知第三方商家将无法通过后台发送申通快递,但他只知道合作取消的结果,却不清楚具体原因。
今日,京东开放平台做出回应,称与申通快递的合作已于去年6月到期,此后双方就续约问题不断沟通。而同一时期,阿里巴巴集团通过战略投资成为申通快递的实际大股东,京东物流也提出了入驻阿里巴巴旗下电商平台的合作需求,至今未得到响应。“本着公平、对等、共赢的合作原则,京东与申通无法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只能暂停合作。但我们的合作大门始终继续敞开,期待与申通面向未来,寻找新的合作机会。”
两个要点,一是合作已到期,二是为什么没能续约——京东物流入驻阿里巴巴旗下电商平台的合作需求未得到响应。
新浪科技就京东物流提请入驻一事向阿里巴巴方面求证,后者暂未回应。不过,在京东开放平台发声之后,申通快递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申通方面,在称接到商家和网点的反馈后,业务负责人一直与京东的相关负责人保持沟通,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对方在沟通中表示,此次终止与服务质量无关。”
申通方面认为,京东开放平台的行为属于“滥用平台霸权”,并呼吁对方“能多一些担当和责任,莫为一己私利剥夺商家的选择权”。一位申通内部人士形容京东是“只有自己,没有共生”。“申通不是第一家被停用的快递公司,更不会是最后一家。”该人士说道。
事实上,早在2017年,京东就曾先后停止与天天快递和百世快递的合作,关闭服务接口,并将停用归因为“综合服务质量较差,违反平台规则”。彼时,天天快递公开表示,对于京东给出的荒谬理由,深表遗憾。而无论是天天快递还是百世快递,都在强调京东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
今日下午,事件迅速发酵,#京东回应禁止卖家用申通发货#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在评论中,有用户写道:“我想请教一下,商家用哪家物流公司不是自己说了算吗?难道商家都没有权利决定自己使用哪家物流公司吗?这样不是构成侵权吗?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在接受新浪科技采访时表示,电商物流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合作,一是商家与快递公司的合作,二是是平台与快递公司的合作,但平台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合作不应成为限制商户与快递公司合作的理由。根据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出台的《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限制数据互联共享,阻碍电子商务当事人自由选择快递服务。而京东平台入驻的商家享有自由经营权,有权自行选择与哪一家快递公司进行合作。李旻认为,本次京东停用申通快递侵犯了商家对于物流公司的选择权,也会影响到部分商家与申通快递原有的合作。“无论是之前的服务质量差,还是此次的合同到期,以此作为解约理由对商家的影响都是一样的,都限制了商家的自主选择权。”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也在接受新浪科技采访指出,京东平台无权强制终止商户和物流企业的合同,事实上,商户选择使用什么物流和京东平台无关。但他也提到,如果京东平台是出于为了更好为消费者服务的目的,要求商户切换申通之外的其他物流属于合理要求。
陈文明告诉新浪科技,从披露的信息来看,双方合作业已到期,且京东目前仍有50多家物流公司存在合作,京东无法展示申通快递的物流跟踪信息,为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建议商家切换其他物流承运商属于合理范围。但另一方面,阿里巴巴集团通过战略投资成为了申通的实际大股东,而京东物流未能与阿里巴巴就物流方面展开合作。“如果京东是因为此举而让商家终止使用申通物流,目的和动机何在?如是上述原因:京东与阿里的市场竞争,导致剥夺商户的自主物流选择权利,那么可能会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
陈文明认为,此举将损害善意经营者的利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也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不过,尽管官方合作前路未知,却有多位用户反馈,自己经历过在淘宝购物的物流配送为京东快递,只不过没有物流变化,收到货时依然显示“包裹正在等待揽收”。一位淘宝商家称,物流情况不更新是因为淘宝与京东快递信息不共享,用户可以自行通过快递单号搜索查询。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3月,阿里巴巴斥资46.6亿元入股申通快递,通过投资母公司的方式获得对方14.65%的股权。同年7月,阿里巴巴与申通快递股东签署购股权协议,该协议允许阿里巴巴或其指定第三方在三年之内收购申通前两大股东所持上市公司约31.35%的股权。此外,阿里巴巴还持有百世集团、圆通、中通、韵达各33%、9.89%、8.7%、2%的股权。
而京东也在推进旗下加盟制快递品牌“众邮快递”——这正是京东所提到的超50家物流承运商之一。其官网显示,众邮快递专注于下沉市场与经济型商业发展,服务产品主要聚焦3kg小件、电商包裹;市场定位为国内电商平台、微商微店、新型电商、专业市场及散户提供服务。今年6月,众邮快递宣布江浙沪全面开放,并表示将在2020年引入超300家一级加盟商。
竞争当然是全方位的。但对用户而言,最重要也最在乎的是服务体验。有用户称,无论哪一方占上风,都不希望看到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因为必将影响到自身使用。也有用户感慨:“ 既然是平台之间的纠纷,用合同解决最好,何必把消费者牵连进来?”可惜,消费者从来不是局外人。
推荐文章
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和其妻子章泽天最近成为了互联网舆论关注的焦点。有关他们“移民美国”和在美国购买豪宅的传言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然而,京东官方通过微博发言人发布的消息澄清了这些传言,称这些言论纯属虚假信息和蓄意捏造。
日前,据博主“@超能数码君老周”爆料,国内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预计将集体采购百万台规模的华为Mate60系列手机。
据报道,荷兰半导体设备公司ASML正看到美国对华遏制政策的负面影响。阿斯麦(ASML)CEO彼得·温宁克在一档电视节目中分享了他对中国大陆问题以及该公司面临的出口管制和保护主义的看法。彼得曾在多个场合表达了他对出口管制以及中荷经济关系的担忧。
今年早些时候,抖音悄然上线了一款名为“青桃”的 App,Slogan 为“看见你的热爱”,根据应用介绍可知,“青桃”是一个属于年轻人的兴趣知识视频平台,由抖音官方出品的中长视频关联版本,整体风格有些类似B站。
日前,威马汽车首席数据官梅松林转发了一份“世界各国地区拥车率排行榜”,同时,他发文表示:中国汽车普及率低于非洲国家尼日利亚,每百户家庭仅17户有车。意大利世界排名第一,每十户中九户有车。
近日,一项新的研究发现,维生素 C 和 E 等抗氧化剂会激活一种机制,刺激癌症肿瘤中新血管的生长,帮助它们生长和扩散。
据媒体援引消息人士报道,苹果公司正在测试使用3D打印技术来生产其智能手表的钢质底盘。消息传出后,3D系统一度大涨超10%,不过截至周三收盘,该股涨幅回落至2%以内。
9月2日,坐拥千万粉丝的网红主播“秀才”账号被封禁,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引发热议。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秀才”账号违反平台相关规定,已封禁。据知情人士透露,秀才近期被举报存在违法行为,这可能是他被封禁的部分原因。据悉,“秀才”年龄39岁,是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抖音网红,粉丝数量超1200万。他曾被称为“中老年...
9月3日消息,亚马逊的一些股东,包括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一家养老基金,日前对亚马逊、其创始人贝索斯和其董事会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在为 Project Kuiper 卫星星座项目购买发射服务时“违反了信义义务”。
据消息,为推广自家应用,苹果现推出了一个名为“Apps by Apple”的网站,展示了苹果为旗下产品(如 iPhone、iPad、Apple Watch、Mac 和 Apple TV)开发的各种应用程序。
特斯拉本周在美国大幅下调Model S和X售价,引发了该公司一些最坚定支持者的不满。知名特斯拉多头、未来基金(Future Fund)管理合伙人加里·布莱克发帖称,降价是一种“短期麻醉剂”,会让潜在客户等待进一步降价。
据外媒9月2日报道,荷兰半导体设备制造商阿斯麦称,尽管荷兰政府颁布的半导体设备出口管制新规9月正式生效,但该公司已获得在2023年底以前向中国运送受限制芯片制造机器的许可。
近日,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显示,苹果卫星服务提供商 Globalstar 近期向马斯克旗下的 SpaceX 支付 6400 万美元(约 4.65 亿元人民币)。用于在 2023-2025 年期间,发射卫星,进一步扩展苹果 iPhone 系列的 SOS 卫星服务。
据报道,马斯克旗下社交平台𝕏(推特)日前调整了隐私政策,允许 𝕏 使用用户发布的信息来训练其人工智能(AI)模型。新的隐私政策将于 9 月 29 日生效。新政策规定,𝕏可能会使用所收集到的平台信息和公开可用的信息,来帮助训练 𝕏 的机器学习或人工智能模型。
9月2日,荣耀CEO赵明在采访中谈及华为手机回归时表示,替老同事们高兴,觉得手机行业,由于华为的回归,让竞争充满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更多的魅力,对行业来说也是件好事。
《自然》30日发表的一篇论文报道了一个名为Swift的人工智能(AI)系统,该系统驾驶无人机的能力可在真实世界中一对一冠军赛里战胜人类对手。
近日,非营利组织纽约真菌学会(NYMS)发出警告,表示亚马逊为代表的电商平台上,充斥着各种AI生成的蘑菇觅食科普书籍,其中存在诸多错误。
社交媒体平台𝕏(原推特)新隐私政策提到:“在您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可能出于安全、安保和身份识别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生物识别信息。”
2023年德国柏林消费电子展上,各大企业都带来了最新的理念和产品,而高端化、本土化的中国产品正在不断吸引欧洲等国际市场的目光。
罗永浩日前在直播中吐槽苹果即将推出的 iPhone 新品,具体内容为:“以我对我‘子公司’的了解,我认为 iPhone 15 跟 iPhone 14 不会有什么区别的,除了序(列)号变了,这个‘不要脸’的东西,这个‘臭厨子’。
Copyright© 2013-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19179号-8